【影評】UP不出名字的電影:雷神乜乜乜

17.11.17


先解題,”UP乜” 是香港人愛用的廣東俚語,中文原字為「噏」 ngap1,「噏三噏四」、「發噏風」都意指人胡說八道。「噏」即是說話,但唸起來往往比「講」和「說」來得更貼切有味道。

雷神電影系列來到第三集,娛樂性上升了幾個層次,好多人都會說Marvel英雄電影愈來愈懂得掌握Blockbuster的喜劇節奏,三不五時就發放笑彈,劇情簡單足料就夠。爽片嘛,最重要是全程無冷場,觀眾才會覺得值回票價。

剪了一頭短髮的雷神(Aka. 徐錦江)感覺清爽俐落,形象更入屋。

但凡有人評論爽片的劇情(爽片泛指:荷里活大製作、CGI、大爆炸、英雄主義勁爆動作災難戲碼),都會有人急不及待跑出來護航:「爽片夠爽快就好,幹嘛深究劇情,不爽不要看。」

不看白不看,先不論劇本對於英雄大片的定位是否絕對的雞肋,最新一集雷神給我最大的疑慮,是Hero Movies愈改愈變得面目模糊。當片商找到一個必然大賣的雞精方程式後,往後的作品都只會是在既定的骨架中換個演員、換個大魔王而已。如果我從影院出來後仍然說不出今集是《雷神:___》,那我想往後就更加不會有期待,雷厲風行,再史詩的大場面都只會淪為殺時間的可代替品。

8個角色一台戲,上把下把分工明細,無驚亦無喜地交出各自的Punchline。
其實近幾年真的很怕入場看英雄片,最難忘的一次,是入場看又臭又長的Ironman 2,差點捨友人而去割席離場。

利申,我並非對商業大片敬而遠之的清高觀眾,千禧年的多部英雄片都是我的最愛,是那種明珠台重播第一億次,你還是會不期然定睛細看的經典。私心之選,必須是Spider man 2,不是Andrew Garfield也不是Tom Holland,是Peter Parker始祖Tobey Maguire,以及大眾的初戀情人Mary Jane。


其實第一代Spider man系列(2002, 2004, 2007)十分成功,就算第一集隔今已是15年以上(Oh Gosh I feel old.),你還是會清楚記得第一集大戰綠魔、第二集大戰八爪魚博士、第三集大戰Venom猛毒,除了以大魔王作分水嶺,電影亦從主角的成長、生活的改變、靈性的成長、愛情的起承轉合來鋪橋搭路,一路上主角會型到出水,同時亦會出醜受傷嘔血(雷神都有賣弄蠢萌but it’s different),失去心愛的人,面對自己的渺小無能軟弱和心魔。

也許你會說,這是蜘蛛俠本身故事根基札實的關係,惟我更相信十多年前大家還比較會關心劇情,對「精彩」二字的要求更高更嚴格。爽固然要爽,但這還遠不夠,應該要又爽又好看又賺人熱淚才稱得上英雄大片。

Spider man 2最精彩的一段不是結尾高潮的正邪大戰(何為正邪的討論就足以令角色立體幾個維度),而是中段蜘蛛人耗盡全力剎停火車營救市民的一幕。

Spider man 2 (2004) 劇照
在他失足墮落之際,車內的乘客隨即伸出援手把他拉住,一群人高舉著英雄落魄的身軀運送回車內。英雄醒來,小孩將他用以隱姓埋名的面具還給他。短短的一個段落,強者和弱者之間界線淡化,救與被救,原來只是互為表裡的一線之差。那份強,不是Thor和Hulk比較誰大力誰是Avengers中最強最勁;那份弱,不是被符號化而只懂瑟縮一角尖叫的柔弱百姓。

綠魔、八爪魚博士、Venom猛毒是城市的大壞蛋,也是人性的原罪和心魔,是順從還是抗拒,是征服還是共存,一切都是選擇,即使凡人如你我無法飛簷走壁、呼風喚雨,這些選擇都能讓我們感受到一個角色的強大,原來背負著多少重擔,那不總是潔白無瑕的龐大身影,才是人所渴望追隨的英姿。「能力越大,責任越大」一句格言,當年聽來陳腔濫調,現在卻顯得如此可遇不可求。服了。



撰文:一樹
圖片:電影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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