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評】《我們與惡的距離》:關乎每一個人的平庸之惡

8.5.19


「我們與惡的距離,是在於我們解決的是惡人,還是惡本身。」一位網友對《我們與惡的距離》留下的一則感想。

外國歌手Poe曾經如此唱道:「Sometimes I’m terrified of my heart; of its constant hunger for whatever it is it wants. The way it stops and starts.」惡意,宛如慾望般暗流湧動,滿足了一方,另一處又萌生起新的念頭。好比乾燥草原上的野火,撲滅了一根火苗,春風吹又生,針對的不應只是乾草本身。

近年公視的出品,一次又一次刷新我們對台灣電視劇的想像,繼去年的《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後,今季重磅推出由呂蒔媛編劇、林君陽導演的十集社會寫實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主題觸及近年議論紛紛的「無差別隨機殺人事件」、媒體亂象、精神疾病,以至更生人士重返社會面臨的挑戰。



四線並行 善惡之爭/
《我們與惡的距離》全劇長十集,工整分成幾條主線。一為新聞台編輯在搶收視與職業操守角力下產生的自我覺醒,二為極少被談論,加害者家屬被社會以「連坐法」審判下荊棘滿途的贖罪之路,三為以被稱為「魔鬼代言人」的律師黃致豪為原型設計的人權律師對台灣法律的重重思辯,四則為精神疾病被污名化以及醫療機關左右為難的立場。

光是聽,相信大家都會覺得《與惡》包含的議題相當廣泛,為了將幾條線串連起來,編劇特意用加害者家屬和受害者家屬兩個對立的關係來穿連起第一和第二條主線,再分別以代表法律界的律師、醫療界的精神科醫師來主導第三和第四條主線,既有媒體業者、平民視角,亦有醫生、律師等專業人士在事件上的表態,讓來自不同背景的觀眾,都能跳出自己本來的視角象限,平均地、周全地重新審視我們身處的社會現況,在下一波蠢蠢欲動的惡意襲來前,用更好的方式善後、預防。


以暴制暴 關乎每一個人的平庸之惡/
網上關於《我們與惡的距離》的深入分析多不勝數,筆者特別想抽取兩個角色來談談。首先是丁美媚一角,她在劇中的戲份不多,但相對於加害者家屬、受害者家屬等群組,丁美媚的普遍性可謂冠絕全劇。怎麼說呢?作為死刑犯的律師太太,丁美媚從一開始已經對死刑犯、死刑等有明確的表態。「犯事的人就必須受到同等的懲罰,故殺人犯就理應被死刑處決」;「對惡人狠心,是出於為人父母想要保護孩子的母性,並非因為不夠寬容」──她深信,這心態十分「平常」,常人如你我,在今時今日的文明社會當中,都會有一樣的取態。

我們與惡的距離,其中一層意義,就是來自丁美媚這種極力遠離惡,卻無形中以正義之名,靠近平庸之惡的「普通人」身上。


死刑爭議,不同社會下,各人有各自的看法,至今仍然沒有一套完美的答案。丁美媚就像我們社會上大多數自覺為「正常人」的一群,會以自身的善惡觀來未審先判,無論出發點是憤怒、難過、悲慟抑或是害怕,只會想急不及待將犯事的人以及他們的家屬一同隔離開來,遙遠地、冰冷地隔岸觀火。雞蛋,如同不用錢一般丟滿一地,直至夜幕下怦然響起一下槍聲,正常與不正常,從此生死相隔。但無奈的是,傷口不會因以暴制暴而癒合,合法殺人過後,暗處仍然是暗,漫漫長夜,惡夢持續。

故事後段,丁美媚在路上巧遇曾經在思覺失調影響下綁架自己女兒的應思聰,儘管當時思聰經已接受過藥物治療出院,但丁美媚仍然從老遠看到就退避三舍,並在思聰鼓起勇氣伸出援手時,堅決地拒絕他的好意。沒有人可以說丁美媚的做法恰當與否,但這一幕,卻深深反映出普羅大眾對精神疾病患者的恐懼與不理解,將進一步窒礙精神病患者回歸社會。無論他們是否經已康復,那一個無形的「瘋子標籤」,將一直牢牢捆綁在他們身上,使他們遭受有色眼光看待、排斥、拒絕。這樣一來,惡意只是換個形式,繼續蔓延。


「他們是生病了,生病就需要治療。」死刑犯辯護律師如此深信著,事出必有因,真正撲滅惡的方法,是了解背後的來龍去脈,防止下一場悲劇發生。但多少人可以像他這樣願意花時間,主動走進迷失者的世界?諷刺的是,連律師最親的身邊人也未能做到。

「雪崩之時,沒有一片雪花覺得自己有責任。」比起昭然若揭的殺人之「惡」,散落在社會各處,隨時就會因為情緒主導、同溫層的煽風點火而起的「惡」,要撲滅起來,就不是一顆、兩顆子彈的功夫了。

圖片:公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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